从8月5日至9月5日,市工商局、市消协和各区县工商分局、区县消协开始集中受理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投诉和举报。消费者投诉和举报,向被投诉方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和消协投诉。其辨别范围,是刊登(播)在2000年1月1日以来各种媒体及印刷品上有关生活消费的引人误解的违法、虚假广告。重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类分别包括:一是商品类,主要指药品、化妆品、保健品、医疗器械、房地产等;二是服务类,主要指医疗、美容、旅游、邮购、中介等。
如何识别违法广告呢?
1、首先证明、文件有合法有效性,广告公司应给予审查,营业执照、经营范围明确;
2、医疗、医疗器械、药品等广告经专业部门审批、刊登文号以及特殊材料,卫生部门要求在重点指示媒介刊登;
3、医疗广告格式化,国家工商局指定刊登的几项内容,如:药品广告不得使用专家、患者名义,有效率、治愈率问题;
4、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疗效,如:直接或间接宣传能治病,直接、间接的,或称,含有××成分,此成分可治病;房地产广告中有些内容不允许刊登,如:广告法规定的不能用时间表示路程等。